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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十周年

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十周年

3月2日,银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回顾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十年成效,介绍村镇银行在稳定县域、支农支小、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下一步银监会创新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的政策设想和工作部署。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银行共同发起,在县(区)域及以下地区设立的主要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在前期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2006年12月,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开始试点探索设立村镇银行为主体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解决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贷款贵、贷款不方便”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07年3月,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革命前辈朱德同志老家四川省仪陇县挂牌成立,至今已走过十年历程。 

十年来,银监会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督促村镇银行机构布局不断向中西部和欠发达县域倾斜,同时加快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坚持村镇银行股权民营化和股东本土化原则,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坚持市场定位监管,督促村镇银行坚守“立足当地、立足社区、立足基层、支农支小”的经营理念,持续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实施严格风险监管,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在政策引导、严格监管和相关各方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村镇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服务县域经济过程中实现了稳健发展。

截至2016年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519家,中西部共组建村镇银行980家,占村镇银行总数的64.5%。资产规模已突破万亿,达123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021亿元,农户小微企业贷款合计652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3%5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80%,户均贷款41万元,支农支小特色显著。主要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总体可控。引进民间资本815亿元,占资本总额的72%,成为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的重要渠道之一。村镇银行整体发展质量良好,已成为扎根县域、支农支小的生力,在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来的发展充分印证了村镇银行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中的功能和作用。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发展普惠金融和服务实体经济,坚持本源和问题导向,着力完善村镇银行监管政策,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村镇银行培育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坚定市场定位督促村镇银行坚守“立足县域、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支持和鼓励其积极向下延伸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深耕县域金融市场,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和特色化的金融服务。继续优化特色监管指标的监测考核,使村镇银行持续保持小额”、“分散”、支持“三农”、服务小微的经营本色。

二是持续审慎监管在梳理前期政策的基础上,完善规制、加强监管,适时出台《村镇银行监管指引》等政策文件。继续实施法人监管和并表监管并重的“双线监管”模式,强化落实村镇银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日常风险监测频度,健全多维度、前瞻性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突出加强合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村镇银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稳妥培育发展足县域金融承载能力和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在确保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提升县市覆盖面。完善区域挂钩政策,推出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县准入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主发起行根据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和管理需求,探索实施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等村镇银行管理模式,提升对村镇银行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水平,激发培育村镇银行的内在动力。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四川银监局主要负责人,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出席会议,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